这几天有两条关于希望工程的“形象大使”、被人们称为“大眼睛”的苏明娟的消息,耐人寻味。
一个是据11月1日新华社的报道,苏明娟近日致信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诚恳地要求自行退出中国青基会对她的捐助计划,希望“将这笔钱用在更多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身上”,她说“进入大学后,我应当学会自立自强,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完成学业。”
还有一条。10月19日,苏明娟代表安徽省到外地一个城市参加一个全国性的文艺展演。演出结束苏明娟准备返回安徽大学上课,工作人员却告诉她,有关单位希望她再留一天。她礼貌而坚决地回答:“不行,我要回去上课。”虽然小苏一再坚持,但最终还是又呆了两天。
我相信,这两条消息都是“大眼睛”内心的真实写照。作为成年人的她愿意放弃别人的资助,是可喜的进步。而后一条消息,则让我们感到了几分遗憾————想当年,因为贫困差点失学,她有过“我要上学”的呼唤;现在她上了大学,应该可以安心地“遨游书海”了,没想到,她竟再次发出了“我要上课”的呼声。
因为在艰苦的环境里长大,苏明娟更知道读书的重要。但她从“坚决地回答‘不行’”到终于屈服,表明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在起作用。这种力量就是来自社会的“报恩”思想。
自从“大眼睛”透出的渴望神情打动了千千万万人并因此成了希望工程的“标志”之后,苏明娟似乎就不再是“单纯”的苏明娟了,人们赋予她太多的期待和意义。现在她上了大学,“功成名就”大团圆,所以其意义就更加“重大”。因为结局“光明”,且苏明娟身上凝聚着人们的爱心,而根据“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传统,她是要努力回报的,否则就有“忘恩负义”之嫌。“我要上课”也不能影响报恩。
按说,在别人的救助下上到大学,对苏明娟来说,她所要报的恩就是现在努力学习,掌握知识,将来报效国家,造福大众。如果她因为太多的公益性活动而没有好好学习,荒废了学业,即使现在演出得好,却有可能误了将来。因此,现在还远不是让她报恩的时候。
现在苏明娟拒绝别人的继续资助,除了她认为自己是成年人需要也能够独立外,恐怕她也不想再承受来自社会的巨大的“施恩”压力,因为接受了别人的“施恩”,就无法拒绝别人的“报恩”约请,而接受这样的约请,就要浪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势必要影响到学习。
苏明娟是清醒的,她不希望自己过多地被打扰,但又无法直接回绝这种看起来是善意的“打扰”。于是,她要做的,只能是拒绝别人的施恩,从而求得一种心理的平衡,也使自己变得理直气壮。
从苏明娟的境遇我们应该反思传统的“报恩”思想。知恩图报应该提倡,这是美德,不可妄废。但是,必须弄清楚,一方面,报恩(包括什么时候报恩、采用什么方式报恩)是受恩者的自由,甚至不报恩也是受恩者的自由。另一方面,施恩者也不能要求接受恩惠的人必须有所回报,当你以慈善家的面目出现,就意味着已经放弃了索取的目的。苏明娟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这种回报,任何团体和个人也没有权力要求苏明娟按照他们的意图回报什么。
我们能不能忘掉这位“大眼睛”?如果说过去我们尚需挂记她的生活困难的话,现在已经不需要了。她现在最需要的是有安静的环境进行学习。希望再也听不到她在大学里发出“我要上课”的呼声了。 □本报特约评论员 王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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