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共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这是新时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
作的纲领性文件。两年来,湖北省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 ”的高度,
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狠抓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为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党和政府威信、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保持国家长治久安、巩
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这些年来,湖北省始终坚持把加
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方针和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积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实
行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
不断加强治安防范和管理,有力地维护了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并逐步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
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探索了一条符合湖北实际的综合治理路子。一是坚持并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领导责任制。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年年签订
责任书,并奖惩兑现,坚决执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在部门狠抓“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落实,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检查
督办,并建立省综治委委员综合治理工作联系点制度和成员单位述职制度。今年初,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同市、州、直管市、
林区党委、政府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委托分管副书记与70个省直部门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
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大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和力度。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的工作网络。从省到乡镇街道都建立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内保组织,村、居
委会普遍建立治保调解会,做到了层层有人管、有人抓。三是持续不断地开展“严打”、重点整治和专项斗争。根据社会治安
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严打”和专项斗争,不让犯罪活动形成气候。同时,对治安混乱的地区,坚持每年查排一次、整治一
批,限期改变治安面貌。四是高度重视并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用制度促进全省各级领导增强党的群众观念,坚持深入
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各种矛盾纠纷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帮助群众解决生
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群众的利益,正确及时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以
基层“创安”为载体,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在全省深入持久地开展了创安全文明村镇、小区和单位,安全文明校园、
十星级文明户的活动,并在企业、学校周边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共建联防活动,使综合治理措施进村入户到人,在基层得到了落
实。六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结合的工作路线,依靠基层组织,多种形式地组织群众护
村、护厂、护校、护路,实行群防群治。为了鼓励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层层设立见义勇为基金,省政府颁布了《湖北省见
义勇为条例》,对见义勇为者大力表彰,弘扬正气。充分发挥新闻舆论部门的作用,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
好人好事,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正处在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时期。我们既面临着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也面临着国际
复杂形势和改革攻坚的严峻挑战,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发展和稳定都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诱发不稳定的因素增多。我们要在复杂的历史条件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
方针,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级党政领导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和加强执政党地位
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感。首先,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
强领导。要根据新世纪社会治安所面临的新形势,研究确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围绕“十五”计划的实
施,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和措施。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领导方式和方法,与时俱进,努
力提高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建设,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和保
障。至关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进一步加大领导责任制落实的力度,把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和实绩,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标
准之一,增强各级领导保一方平安的自觉性。其二,要积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认真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决不让严重犯罪活动形成气候。同时,大力加强社会防范和各项治
安管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动员全社会都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都来投入教育人、改造人的
工程,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着力解决青少年犯罪、流动人口犯罪、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这些长期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其三,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社会治安问题是多种因素的综合表现,仅靠政
法部门是不行的,必须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把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充分调
动起来,努力营造一种“社会治安社会治”的良好氛围。其四,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社会稳定基
础。基层组织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石,是群防群治的重要依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无数事实证明,哪里基层组织
坚强有力,哪里就稳定、各项事业就蓬勃发展;反之,则不然。我们要把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治保调
解会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措施,切实加以落实,使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真正做到层层有人管、有人抓。其五,要坚持专
门机关与群众结合的工作路线,探索综合治理新途径。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部门是社会治安的主管部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专
门力量,依法打击犯罪和控防犯罪是其基本职能。我们要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首先要发挥好这支队伍的作用。要按
照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保证这支队伍能够严格执法、有战斗力,让
犯罪分子闻风丧胆。同时,要不断探索专群结合的新经验,建立有效的群防群治机制。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依托
政法机关和治保组织,广泛组织群防群治,多种形式地开展军警民治安联防工作,让犯罪分子陷入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中。
今年是实现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两年内社会治安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同时,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工作,进一步深入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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