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在鱼池嬉戏的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白鹭 周华春摄 图为起飞的鸟群遮天蔽日 周华春摄
这两幅千百只水鸟群飞的照片,是虎林市摄影家协会会员、鸡西市邮政局副局长周华春于去年秋拍摄的。摄影地点是距虎林市西南70多公里的858农场清河分场的万亩人工鱼塘。令人遗憾的是,今年秋,虎林当地摄影爱好者们可能再也无法在此拍摄到一池湛蓝秋水、成千上万只野鸟漫天飞翔的动人画面。因为经过近一年的挖沟、毁堤、排水,这处万亩鱼塘已被基本排干。挖掘机、推土机于10月初进场施工,明年,这里将被全部改为稻田。目前这一“开发项目”已引起鸡西市和虎林市环保局的关注。
今年7月,虎林市文联退休干部、市政协委员王清明与当地几位摄影爱好者像往年一样来此拍摄风光照片,他们很快发现鱼塘堤坝被人挖开几个缺口,正在排水。原来今年初,858农场单方面终止与鱼塘承包者为期6年的合同,建立了所谓的“万亩废弃鱼池复垦项目区”,这处万亩人工鱼塘将被全部改作耕地。
记者听虎林当地人讲述了这片万亩鱼塘的开发史。鱼塘所在位置的原始状态本为湿地,多沼泽,杂草丛生,小片水泡星罗棋布。早年这片湿地的一小部分曾被农场开垦为稻田。
1983年,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分局858农场耗资160万元、用3年时间,在清河分场以西约6公里的这片广袤湿地上筑起高四五米,宽六七米的堤坝,修建完成了4个大小不一的人工养鱼池,号称万亩鱼池。由于筑坝、挖沟蓄水,堤堰内的水面不断扩大,鱼塘最深处达3米,大部分为1米左右的浅水区,水草丛生,鱼塘内地势稍高的地方,形成多处长有茂密野草的土滩。
鱼池建成后,由于这里水资源丰富,无污染,生有鱼类十几种,鲤鱼、鲫鱼、鲇鱼、黑鱼、柳根子、泥鳅、虾等,这里曾捕获的老头鱼,单尾重达0.6公斤,较为罕见。大量的鱼类使得来此栖息的野生水鸟逐年增多。芦苇、水葱、马鞭草和塔头草等水草丰茂,也给这些鸟类提供了良好的隐蔽所。据当地环保志愿人士统计,到2001年,在这里栖息的野生鸟类已达百种,有天鹅、大雁、野鸭、白鹭、丹顶鹤、水鸡、水鸥、鸬鹚等,其中大部分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喜群居的鸟类在水面起飞时,遮天蔽日,见过此情此景的所有虎林人都肯定地说,这是虎林全境野生鸟类数量最多的天然集中区域,为乌苏里江流域、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罕见。据当地渔民讲,每年春季产卵季节,有人来这里偷捡鸟蛋,不大一会儿就能捡到一大水桶。
现在的鱼池承包人许某介绍,2000年,他与农场签订为期6年的鱼池承包合同,今年初,当他来到农场场部预交当年鱼塘承包费时,农场方面却交给他一份“终止合同通知书”,决定将鱼塘全部改造为稻田,因此不再收取鱼塘承包费。许某不同意,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在拒收许某承包费不久,农场派人又一次焚烧鱼塘内的部分芦苇,并开垦出四五百亩耕地,种植黄豆。不久,又在堤坝挖开一道缺口,开始排水。为了减少鱼类损失,许某堵上了缺口。10月初,农场方面先后派出10多台挖掘机、推土机挖沟排水。如今鱼塘浅水区的蓄水已基本排干。排干水塘、焚烧芦苇、鱼类减少,导致今秋鱼塘鸟类数量急剧减少,再也见不到往年秋天群鸟起飞遮天蔽日的景象了。据许某讲,每年鱼塘进入封冻期,候鸟才开始南迁。可是眼下鱼塘尚未封冻,野鸭、鹤类基本上看不见了,白鹭也变得很稀少。
经过了解,虽然该鱼池位于虎林市行政区域内,但是虎林市环保局对之却无管辖权。接到群众举报,由于责任感的驱使,10月10日,虎林市环保局庞慧敏局长与恰巧来虎林视察工作的鸡西环保局曲副局长共同来到清河鱼塘。站在坝顶,经过大致考察,他们一致认为排干鱼塘后,这片不可多得的、拥有大量野生鸟类的栖息地将遭受毁灭性破坏,必将给虎林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虎林当地环保部门已向省环保局反映了这一情况。
庞局长介绍,万亩鱼塘并不在已划定的自然保护区内。鸡西和虎林环保部门以及当地政府眼看着这片野生鸟类栖息地和繁育地遭受破坏却无能为力。
10月28日,记者为此走访了省环保局和省农垦总局环保局。省环保局政策法规处科员孙煜泽介绍,多年来,由于我省湿地被大量垦殖,三江平原的湿地面积已由建国初期443万公顷下降到190多万公顷(1998年统计)。湿地逐年减少产生的严重生态问题,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我国是《湿地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国,保护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不仅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履行国际公约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黑发[1998]21号文件)认为,我省今后发展粮食生产,主要靠加快中低产田改造,而不是靠垦殖湿地扩大耕地规模来实现;对现有湿地资源要进行全面规划合理建设、有效保护。该文件特别指出,“对那些虽然分散,但尚属完整,且生态代表性和生物多样性功能齐全的湿地地块要建立保护地,实行长期保护。”
那么万亩鱼池的垦殖理由充分吗?在省农垦总局环保局,记者看到了一份今年7月14日省国土资源厅驻牡丹江分局国土资源局向省环保局呈递的一份《关于八五八农场万亩废弃鱼池复垦项目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
《说明》认为,858农场的万亩鱼池早已废弃,将其复垦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说明》强调,鱼池所在地不属湿地。《说明》介绍,80年代初,858农场修建鱼池是利用了“6000亩左右耕地、3000亩左右荒地、2000亩左右的农道、沟渠、排干等地类的土地”,但是由于亏损,“养了4年就放弃了”“1990年至今一直没有人工养过鱼”“现已有五分之四的鱼池水面干枯”。这就是858农场“万亩废弃鱼池复垦”的最初理由。
《说明》还解释,2001年7月,858农场向上级提出了“万亩废弃鱼池复垦项目”并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据称,万亩鱼池现状为“废弃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地类分区为“复垦区”,“项目的确立符合国家及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是经过有关专家科学论证的复垦项目”,“根本就不存在破坏自然资源,影响生态平衡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鱼池的现承包人许某说,自承包以来,他先后交纳两年承包费共计7万元,购置网具、放养鱼苗、向鱼池补水的电费也花去不少。许某的这番话与《说明》中有关“废弃鱼池”的说法相矛盾。
令人费解的是,省农垦总局环保局责成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分局调查,收到的却是省国土资源厅驻牡丹江国土资源局向环保局提供的一份《说明》。省农垦总局环保局领导至今不了解该项目是否经过当地环保部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该局亦未派人实地调查鱼池的自然生态及近年利用状况。省农垦总局环保局、鸡西市和虎林市的环保部门,均未参与“复垦项目”论证。
虎林绿都集团几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职工讲,多年来,鱼塘春夏秋三季大雁、野鸭不断起落,婉转合鸣,景色优美,堪称塞上江南。往年,虎林市的老干部和政府机关干部经常利用节假日来此游览、垂钓,流连忘返。毁塘种田太可惜了,破坏了鱼鸟资源,是一种“鼠目寸光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条明确指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自1987年清河鱼塘建立以来,引来各种野生鸟类栖息,鸟类之集中,数量之多,为我省东部地区罕见。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及时予以保护呢?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制止践踏生态资源的行为,是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虎林市政协委员王清明正在省内奔走呼吁,他希望将来在清河鱼塘还能拍摄到雁鸥翔集的美好景象
本报记者 马述 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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