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颜斐通讯员商兴佳)在和丈夫离婚的过程中,为了达到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杨女士想了一个“高 招儿”——把车、房过户到亲戚名下,没想到,这却给她带来了麻烦。
年届四十的杨女士事业有成,婚姻却亮起了红灯。离婚时,她将夫妻共有的一辆桑塔纳轿车和一套住房转到亲戚名下 。丈夫虽然有异议,但因没有证据,只得作罢。
没多久,杨女士的烦恼也随之而来。今年6月,杨女士找到那个亲戚,要求将轿车及房屋变更过户至自己的名下,没 想到双方因故产生矛盾。无奈,杨女士只好再次走上法庭,要求判令她与亲戚之间的房产及车辆过户行为无效。
杨女士和亲戚在法庭上达成了协议,亲戚协助她将楼房及轿车过户到她名下。10800余元的案件受理费由杨女士 负担。杨女士的前夫得知后表示,杨女士得到财产后,自己保留起诉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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