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11月3日讯(记者 张坚栋)凡是打着“旧村改造”、“旧城改造”、“破产企业土地出让”等旗号自行进行经营性开发的项目一律停止或暂停审批,烟台市日前出台规定,对市区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
据了解,近几年来,烟台市郊区一些行政村以给村民解决生活住房为由自行开发楼盘楼座,实际上搞商品房开发谋利。一些破产倒闭企业也自行出让土地或搞经营性的房地产开 发项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群众意见较大。
据烟台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同志介绍,对于旧城改造的土地、破产倒闭企业和因实施城市规划需外迁的企业使用土地、企业闲置土地,烟台市政府将统一收购。暂停市区旧村改造项目用地的审批,实行统一规划,成片开发、集中安置。拟开发的土地由政府统一征用收回,招标拍卖后的收益按一定比例返还给农村集体经营组织,用于解决村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据介绍,今后烟台莱山、芝罘、福山、牟平和开发区五区范围内的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及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开发项目用地,将全部以招标拍卖或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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