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4日电湖北荆州从企业收来的67.6万元排污费,竟被环保局的一窝“硕鼠”私分。日前,这窝“硕
鼠”被荆州市严肃查处,为首者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湖北日报报道,荆州市纪委、监察局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对荆州市环保局原两任局长、两名副局长、纪检
组长等7名副县级以上干部、3名科级干部经济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
原荆州市环保局局长桑泉、副局长刘斌兴、黄宁萱、纪检组长邓有训、财务科长朱德萍等人在荆沙合并前夕,严重违
反财政法规,截留企业排污费等收入110多万元设立“小金库”,主要用于集体私分。其中桑泉分得6.43万元,刘斌兴
、邓有训各分得6.27万元,黄宁萱分得6.35万元,其他人各分得金额若干,私分总金额高达67.62万元。199
7年接任桑泉出任局长的符谨伍虽没有参与私分公款,但先后受贿17.1万元,贪污公款1.7万元,非法占有5.05万
元。
荆州市公布了处理决定:开除符谨伍党籍、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朱德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人给予相应的
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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