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雷
香港《东周刊》在封面上刊登女星刘嘉玲多年前的受虐裸照,一时激起人神共愤:500多名香港艺人上街游行抗议
《东周刊》暴行;香港特首董建华公开谴责这一事件,指其抵触了香港社会的道德价值;众多媒体则发表讨伐《东周刊》的檄
文,斥其格调低下、滥用自由,完全违背新闻伦理……
《东周刊》自己也承认是“彻彻底底地错了”。且不说这样做已经侵犯了受害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即便刊登这一照
片的动机真是所谓“以此警示憧憬进入娱乐圈的无知少女”,真是所谓“发挥传媒揭露真相的精神和监察能力”,但杂志上市
后的实际效果却不是他们所能控制的———其他传媒争相以更大篇幅及标题渲染事件,已令受害人身份无法保密。
其实,又有多少“无知少女”能够引以为戒呢?大部分人买去不过是想“瞻仰”一下刘嘉玲的玉体甚至由此想入非非
,而这确是心理阴暗、道德乏力的表现,一段凄惨遭遇因此完全沦为无聊的谈资。尽管“始料不及”,但对此后果确实是“有
口难辩”。
事实上,在商业社会,人们对作为动机的道德已很难判断,但对作为效果的道德还能够认可,这也就是《东周刊》必
须认错的时代逻辑。
当然,声讨者们不会将《东周刊》的这一做法仅仅当成是“技术失误”,而是有预谋的促销行为,即其为了钱而破坏
了道德底线,挑战了社会公德,也伤害了曾经受伤的人。如果说技术失误还只是“小节出入”,还可以原谅,那么献媚于赤裸
裸的商业原则———一切冒险都只是为了钱,那就是“大德有亏”,不可原谅。
因为后者踩在了媒体的生死线上———侵犯了公众道德的性善本能。
媒体在生存焦虑(和人一样)的驱动下往往会淡化责任感(包括政治的、社会的、道德的),而走在一条“纯粹娱乐
”的小路上。这本无可厚非,甚至也是需要的,但如果作为公众媒介,无原则地向商业屈膝,挑逗人们的媚俗心理,那无异于
自绝人民,自绝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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