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小南、通讯员锡仁报道:征文也会吃官司?昨日记者获悉,常青花园征文的主办者,被一作者告上法庭,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去年4月,武汉某康居发展有限公司,举办“我爱我家,我爱常青花园”摄影、书法、征文等系列活动。武汉市民朱某创作了诗歌和散文共两篇作品参与。活动结束后,朱某意外发现,自己没获奖的两篇作品,未经授权竟被征文主办者连续多次刊登在本埠一周报上,用
朱某认为,征文主办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要求武汉某康居发展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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