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永奎)记者日前从计划生育部门获悉,新修订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于日前在省人大常委会上获得通过,明年起将在我省施行。
据有关人员介绍,新条例基本没有改变原来的生育政策,最重大的改变是将原来的“超生罚款”变为“缴纳社会抚养费”,并对其进行了详细规定。据了解,在新条例施行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尚未处理完毕的,按照当时规定处理;尚未处理的,按照新条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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