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消息今天上午9时半,越秀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大会,向60多名申请人现场发还被申请执行人拖欠的拆迁
补偿费、工资、银行贷款、逾期交楼违约金360多万元。
严某某等35人原是广州市中山五路地段的居民,因为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与广州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捷荣
公司)、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下称地铁公司)产生纠纷。该纠纷经越秀区法院审理,判决上述两公司支付延期补助费和逾
期付款补偿金。案件生效后 ,两公司没有履行付款义务。鉴于捷荣公司是上述地段的实际拆迁人,故拟对其实施执行。但经查
该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越秀区法院多名领导亲自做工作,引起了地铁公司的重视,主动把80多万元执行款送来法院,今
天全数发还给35名申请人,全部执结了这批案件。
易某某等人原是广州市越秀区美加利酒楼的员工。2001年11月,该酒楼停止营业,拖欠了易某某等员工的工资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酒楼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押金等。由于该酒楼不履行生效的裁决,易某某等38
人陆续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责成该酒楼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解决了第一批申请执行的员工的执行问题。其后又通过对酒楼财
产进行评估,责成其找到买家,将所得价款近10万元支付给第二批申请执行的员工,使该批案件全部执结。
此外,大会还向某银行发还了某进出口公司拖欠的已到期部分贷款110多万元;向13名申请人发还了天秀房地产
开发公司拖欠的逾期交楼违约金等款项110多万元等。
(罗颖陈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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