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被上海花水木西餐厅聘为经理的意大利人F RANCESCO PERRE,为工资把东家告上法庭。日前,静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FRANCESCO PERRE在2000年10月8日与花水木西餐厅签订劳动合同,担任西餐厅经理,基本月工资为1500美元,期限到2001年10月8日,合同签订后,他办理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如约上任。去年8月他提前通知西餐厅,表示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他表示,任职期间他 得到的工资一共只有1500美元,在离开西餐厅后,对方一直没支付拖欠的工资。今年3月,F RANCESCO PERRE委托代理人催讨,对方支付给他相当于3个月的工资后就再也没有支付。他为此在6月10日把“花水木”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对方按照合同支付8个月、共计1.2万美元工资。法庭审理中,西餐厅辩称,2001年2月、5月、6月,已向他支付1.2万美元,汇款单写明是薪金。F RANCESCO PERRE辩解说,这些钱是当时为餐厅购买餐具的,与他的工资无关。
静安法院认为,花水木西餐厅称1.2万美元为工资符合情理,F RANCESCO PERRE称为购买餐具的钱缺乏证据,据此判决对F RANCESCO PERRE的诉请不予支持。(记者许洱多通讯员李鸿光)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