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6日电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严打”以来吉林省涉案人数最多的恶势力团伙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36名团伙成员分别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15项罪名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据新华社报道,这个团伙自1996年至2001年间在吉林省九台市以“摆事”、“保护”、“清帐”等名义累计
作案46起,致1人死亡,多人重伤、轻伤,所获赃款累计人民币77 万余元。
1999年4月1日,团伙主犯张仲贤因在公共场所殴打他人被判劳动教养3年。其妻贺敬红与九台市公安局治安科
民警田中林开具了张仲贤患有心脏病的假诊断书,并与长春市公安局干警陈伟、九台市公安局法制室主任孙来宝等人串通,非
法为张仲贤办理了所外执行手续。同年4月15日,张仲贤获释。
获释后的张仲贤更加猖獗,不断采取暴力手段敛财。为了独霸九台市至哈尔滨市的客运线路,张仲贤指使他人多次对
在同一线路运营的个体车业主崔某及该车乘客进行殴打谩骂,砸毁客车的前后风挡玻璃,致使崔某被迫停止营运;为了使其经
营的啤酒能独占九台市啤酒市场,张仲贤指使他人对另一品牌啤酒公司的人员殴打,威胁不许在九台市经销啤酒;九台市饮马
河镇水管站站长沈某在防汛检查时发现张仲贤开办的砂场威胁堤坝的安全,要求其停止采矿,遭到张仲贤等人的殴打。
张仲贤还出面为他人“摆事”收取保护费,每笔几千至上万元不等。1999年8月至2000年9月间,张仲贤还
强行向九台市下属的15家粮库高价兜售粮食储运器材,总价值人民币60余万元。
据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孙涛介绍,张仲贤,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重新犯
罪,属累犯。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仲贤犯有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团伙中的3名成员分别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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