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萧叶报道民警因公负伤,将得到无条件的全力抢救。昨日下午,沈阳市公安局与医疗界代表签署协议
,沈阳的72家医院将为万名民警开通因公负伤抢救“绿色通道”。从即日起,这些医院在接诊因公负伤的民警后,必须无条
件地给予抢救和治疗,不能以未交抵押、经费紧张等借口延误或终止救治。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趋复杂严峻,公安机关所担负的任务更加繁重,广大 民警日夜战斗在维护社会稳定、
打击刑事犯罪的第一线。民警因公负伤的情况愈加突出。从1992年至今,沈阳市公安局就有30名民警因公牺牲,365
名民警因公负伤。为了保证因公负伤的民警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沈阳市公安局借鉴外地经验,提出了在沈阳建立积极救
治因公负伤民警的“绿色通道”的构想。经与市卫生局和多家医院的接触和沟通,得到了大力支持和响应。
截至昨日,已经有省人民医院、中国一大附属一、二院等72家大小医院参与了积极救治因公负伤民警“绿色通道”
的建设。在协议中,各家医院承诺要成立由院领导和医疗专家组成的“绿色通道”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急救事宜的联络和
组织工作,随时确保抢救工作的落实。在接诊因公负伤的民警后,医院将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救治,不能以未交抵押金、经费紧
张等借口延误或终止救治。并要从技术力量、医疗设备和药物、血源的供给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医院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
要对因公负伤住院的民警在医疗、护理、饮食等方面提供较好的条件。
因公负伤民警接受救治时,在可能的情况下,要主动提供《警官证》等身份证件。作为公安机关,要负责证实民警身
份,确定负伤性质,并办理医疗手续,结清医疗费用。对冒充民警接受救治拖欠医疗费用的,公安机关要协助医院追缴并依法
追究责任。同时要求接受救治的负伤民警和相关人员要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治疗。凡有追捕暴力犯罪,抢救易燃易爆
、化学剧毒物品引起的灾害事故等易发生伤亡的重大行动时,要及时通知医院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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