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今天从省征兵办公室获悉,我省今冬首次征集在校女大学生入伍,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南通 、扬州、徐州等8个市所在的全日制高等学校试点高校列入征集范围。
在校女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 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在校
批准入伍的在校女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省里规定的义务兵 家属优待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女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 安置。(朱茂群何满怀祖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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