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hai)欠款4000元读成还(huan)欠款4000元,张先生惨了
北京今天消息只因欠条上写着的“还”字是多音字,北京的张先生便为此多还了6000元。昨天,他已经履行了法
院判决。
张某和高某两人关系不错。两年前,张某因经营问题向高某借款1.4万元,并打了欠条 。今年7月,高某因孩子上
大学急需用钱要求张某返还借款。张某答应先还一部分,其余在今年国庆节前还清。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张某重新给高某写
了一张欠条:张某借高某人民币14000元,今还(hai)欠款4000元。由于资金短缺,张某没有如期还款,反而躲
着高某不见。高某便将张先生告到了法院,诉称张某尚欠其余款一万元,请求返还。
不得其解的张某接到起诉书带着欠条来到王佐镇司法所进行咨询,他认为自己实际只欠高某4000元,高某怎么会
要求他返还一万元呢?司法所工作人员看完欠条后发现上面存在重大歧义。“今还欠款4000元”的“还”既可以解释为“
还(huan)”,又可以解释为“还(hai)”,两种解释大相径庭。
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如果一方提供的用词可合理地得出两种理解时,应选择不利于用语提供人的解释。因
此,张某作为用语提供人,对“还”字的理解应选择不利于他的解释,也就是“还”应读“huan”,那么张先生理应返还
高某一万元。
(熊瑛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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