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拒绝返还银行多给的钱被告上法庭
本报东莞讯去银行取钱,没料到银行因疏忽多给了10000元,当事人刘某正为飞来的横财暗自窃喜时,却被银行
告上了法庭。刘某以“不当得利”败诉,不仅返还了多拿的钱还支付了利息。
今年8月某日,刘某到工行东莞某支行取款人民币11000元,银行职员罗某某在办好支付手续后,将现金支付给
刘某。这期间,银行按行业规定对整个支取过程进行了录像。其后,罗某某在当天业务小结时发现缺款人民币10000元。
银行查看录像,发现当时实际支付21000元人民币给刘某。于是当即通知刘某来银行看录像,并要求其返还多支付的10000
元,但刘某以银行出门后钱不退回为由拒绝返还。银行遂将刘某告上法庭。
东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于日前公开审理了此案。法官认为当时的录像中能够清晰显示银行多支付了10000元
给刘某,刘某多取的钱属不当得利。最后法庭判决刘某返还10000元人民币给银行,并支付相应利息和承担此案的诉讼费
。
(司琪王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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