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隆福医院、普仁医院等114家医院成为医疗救助定点医院
本报讯(记者孙于泳)昨天,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隆福医院、普仁医院等114家医院被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确定为承担城市低保人员医疗救助服务的定点医院。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均可到市或本区、县的定点医院进行诊疗。
从本年度开始,本市全面实行城市低保人员医疗救助制度。据了解,城市低保对象凭《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社会保障金领取证》)到定点医院就诊,可享受减收基本手术费和CT、核磁共振大型设备检查费20%,减收普通住院床位费50%的优惠。而城市低保对象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及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三无”人员,仍由民政部门实报实销。未享受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患有市卫生局界定的危重病的,到指定医院就医,若个人当年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可按照个人负担医疗费用50%的比例标准享受医疗救助,但全年个人累计一般不超过10000元。而享受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患危重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所在单位承担部分以及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期内享受的有关医疗待遇后,当年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时,也可按个人负担50%的比例享受医疗救助,但享受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对于确属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后,还可适当增加医疗救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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