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严慧芳)7日,朱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她在超市购物时手提包被偷,她搞不清超市是否应对此负责。
超市录像中没有线索
朱女士称,11月4日晚她到天河北某著名超市购物。在晚上9点10分左右,她走到3楼食 品部,向超市内的营业员询问食品摆放位置之后,回头发现购物车内自己的红色手提包不见了。她立即告诉了楼梯口的保安。夜里10点左右,她要求看超市监控录像时,被告知只有公安部门才有这个权力。朱女士随即报了警,与闻讯赶来的警察和同事一起查看了录像资料。朱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查看的是晚上9点以后的录像,没有任何线索,也没看到未丢包前的自己。
丢包地点在监控盲区
凑巧的是,朱女士所在公司从事的就是安全监控行业。第二天朱女士带上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与警察一起再次看了超市录像。公司的工程师当场就指出,该超市的监控技术落后,即使看到偷包的场景,也无法看清小偷的面目。而且朱女士所在的位置,又处于监控的盲区,录像不能提供任何有用线索。朱女士称,当时她的包中有2000元左右的现金及一部手机,更重要的是还有公司保险柜的钥匙。
超市方面表示遗憾
7日,记者随同朱女士来到该超市。朱女士告诉记者,该超市安装的摄像头仍存在盲区。
超市中丢了包,超市该不该负责呢?该超市客户服务部的钟经理对顾客在超市中丢了包表示“遗憾”,但她认为超市对此没有责任。她称,消费者有责任看管好自己的财物,超市所能做的就是提供监控录像,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该超市行政部的李经理认为,超市安装的安全监控系统如果出现不完善的地方,超市会尽量加以改进,但对丢包的顾客,超市不可能提供赔偿。
律师说法 监控有问题超市有责任
记者随后采访了省消费者委员会和广东省大同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省消费者委员会的江主任认为,如果是因为超市监控设施不完善,超市就要负一定的责任。胡律师认为,超市必须保证顾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它有协助警方的义务,如果因为设备上的欠缺,造成顾客丢失的财产追寻起来有困难,超市还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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