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肖宁)由于所学的法律教材严重滞后于现行法律,一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考生把自学考试
管理机构和出版社告上了法庭。笔者今天从海淀法院了解到,该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考生段俊辉向法院诉称,今年3月,他购买了一套自考法律专业系列教材。仔细阅读后,他发现三本教材存在问题:
《国际经济法学》教材讲述的《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 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已于1999年10月废止,而新的《
合同法》及WTO规则却未涉及;《知识产权法》教材讲述的《著作权法》、《商标法》已于2001年10月27日修改,
《专利法》已于2000年4月28日修改;《婚姻法学》教材的《婚姻法》已于2001年4月28日修改。此外,段俊辉
还发现,上述三本教材分别是1994年、1991年和1998年版教材的重印。
段俊辉认为,出版社未严格履行教材出版发行法定程序,致使业已废止、修改的法律,被载入现行适用的自考法律教
材中,严重侵害了自考生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求二者公开道歉,并退还教材款5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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