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因为从2000年4月至今一直未缴养路费,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的一辆车和财政所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郑州市公路局收费所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办事处的部分车辆共欠费4600多元,加罚的滞纳金则高达1.9万多元。
根据市公路局收费所的申请,今年10月3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13家欠费单位下达了《限期履行通知书》,要求这些欠费单位在2002年11月4日前缴清所欠费用,截至昨日,有5家单位主动缴清了所欠费用,但仍有8家单位拒不履行。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的蒋伟说,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对未缴费单位履行法律文书时间又分别延续到11月7日和10日。从11月11日始,对欠费单位进行强制执行。(记者 施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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