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今日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
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通讯员李炎)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所属的广州市房屋调换总站出了一窝“蛀虫”,该站原站长、书记、会计、出纳竟合伙以“节日补贴”等名义,大肆瓜分国有资产,仅其4人就分得350余万赃款。越秀区检察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对4名被告提起公诉,并于今天开庭公审。
起诉书称,被告人黄金鹏、刘秀增、肖琴、赵莉莉在1997年至2001年12月分别担任广州市房屋调换总站站长、党支部书记、会计、出纳,合伙擅自研究决定,将该站代收后本应上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截留,并借解决该站职工福利为由,将截留款存入该站私设的账户内,再以“节日补贴”、“加班补贴”、“提成奖奖金”、“手续费”等名义多次私分给该站职工。其中被告人黄金鹏分得人民币1062767.5元,刘秀增分得人民币782722.50元,肖琴分得人民币733037.50元,赵莉莉分得赃款人民币934867.5元。
案发后,刘秀增于2001年12月21日到广州市检察院投案自首,黄金鹏、赵莉莉、肖琴分别于次日到广州市检察院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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