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许琛周敏实习生张泽彤关艳仙梅林图/本报记者邓勃实习生高贵彬
左图:公示嫖娼让人深觉好笑
右图:打击嫖娼常抓不懈
怎样才能遏制城中村卖淫嫖娼的丑恶行径?广州冼村想到了一个“绝招”。
今年3月,冼村村委会和冼村街派出所联合推出一项“村规民约”:凡有卖淫嫖娼行为之男女,一经抓获,即张榜公
布。公布的内容包括抓嫖现场照片、嫖宿男女的真实姓名及其大头像。
此招一出,村内“企街女”果然跑了不少,一些仰赖出租房屋为生的村民竟少了生意。该村治安据传也大为好转。
“公示嫖娼”的做法到底好不好?社会人士对此意见纷纭,观点矛盾得厉害。
合情吗
这对人格是极大伤害VS犯不着跟暗娼讲人格
反方
慕亚平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公示嫖娼”所起的负面作用是很大的。这是对人的伤害,这种具有侮辱性质的做法对人格、尊严都造成了伤害。
张悦大学生
这种做法缺乏对人的尊重,这不就像古代的游街和斩首示众一样吗?况且,有些卖淫女是被迫的,谁知道她们的辛酸
史呢?
黄长乐广告策划人
采取这种公示做法,没有考虑到事情的其他方面。也许那些卖淫女中很多是被迫的,可能也是受害者,她们想逃脱“
鸡头”的控制,她们的权益谁来保护?公示栏上没有“鸡头”的照片、名字,他们其实是最可恶的!
正方
李亨电脑城业务主管
“企街女”做这种事本来就没什么尊严的,贴照片出来也不会有太大的人格损害,有时她们还乐于曝光呢。
柳小姐美容师
公示卖淫嫖娼可以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既可以提醒那些尚有自尊的卖淫嫖娼者,唤醒他们的自尊心,又可以让社会
从整体上对他们形成一种压力,让其明白这种事是受社会鄙弃的,有什么不好?
有效吗
这样做治标不治本VS建议全国都这样搞
反方
王洁栩公交车司机
这样做治标不治本。暂时的效果可能不错,“企街女”可能会减少。但她们可以转到其他的村继续卖淫。或者有些“
企街女”可能暂时避风头不出来,但等过一段日子,她们又会重操旧业。既然那些人愿意卖淫嫖娼,还会怕公示出来名声不好
吗?说不定还给那些卖淫女做了广告,让人家好找。公示的实效性又有多大?
慕亚平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公示嫖娼”作为一种治安管理上的举措来讲,这一政策的初衷是好的。“公示嫖娼”也许会取得一些短期的效果,
但它需要有一个特定的环境和特定的时间范围。
正方
任小姐冼村村民
我很讨厌娼妓,早就应该严厉打击了。
把照片贴出来是一种不错的管理方法,杀一儆百嘛。人脸只有一张,有时人把自己的面子看的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要,
你说这惩罚大不大?那些漂亮的小姐们恐怕最担心的就是面子问题啦。
我就听到有人说,建议全国都这样!
合法吗
显然侵犯公民人身权VS能够奏效就是好办法
反方
慕亚平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这个做法与现行法律是有冲突的。对于“卖淫嫖娼”这一现象,我们国家一直没有把它作为很严重的犯罪看待,只有
一些组织团伙或强迫者才被列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卖淫嫖娼仍然算在治安管理层面,这有一套治安管理处罚措施。我们有一个
传统的观念,就是“犯人不是人”,但犯人仍然是一个公民的话,他的公民权利就应该受到保障。更何况卖淫嫖娼还不能构成
犯罪。一切治安的手段应该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既然国家有一套《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做,不能
侵犯人权。
毛玮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
这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侵犯。在法律上,一个公民就算被判了死刑,也不能侵犯其个人的名誉与隐私等人身权利
。
正方
李亨电脑城业务主管
邓小平说过“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在某种环境下,你就非这样做不可,靠搞突击,一阵风就过去了
,过后又死灰复燃,反正能打击卖淫嫖娼活动就行了。
退休老人
卖淫嫖娼一向为中华民族的传统、国家的法律所不容的。现在法律打击的力度太小了,我觉得还应该继续加强。把这
些人公示出来,好!就是要让这些在阴暗角落活动的人曝光,接受监督,让她躲着不敢出来。
后果如何
公示连累无辜家属VS示众也并非不能用
反方
王徒冲华南师范大学学生
这种做法在很多方面都会引起负面影响。他会对当事人造成心理伤害和刺激,导致当事人产生仇恨心理,甚至引起极
端行为的出现。并且对当事人的家属产生很大的影响,妨碍无辜者的生活。再说这些公告让孩子们看到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会不会误导呢?
公告只是一种警示作用,如果有关部门产生依赖心理,指望一贴了之,忽视了打击和管理,就会治标不治本。
毛玮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
冼村的这一做法尽管在短期效果上是明显的,但这其实是牺牲个人的人身权利以成全集体的利益。从长远的角度考虑
,这种漠视个人权利的做法最终会导致村长的家长式管理。
正方
李航杰某公司法律顾问
现在社会上流行着一种不正确的观念,认为只有法律是万能的,所有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都可以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无限夸大了法律的效力。实际上法律并不是唯一能够调整社会矛盾的工具,除了法律之外,行政手段、道德谴责、舆论监督
都是解决矛盾的办法。虽然犯人也是人,但是法律本身有惩罚的因素,当量刑不能惩戒的时候,示众可能是一种合适的方式。
冼村将嫖宿者请上榜
昨日,记者到冼村调查,发现好多公告牌前有不少人围观,并且不时爆发出阵阵笑声。这些平时用作法制宣传的公告
栏如今派上了别的用场———张贴“嫖娼公示”。公示右侧是若干抓嫖现场的照片、几名娼妓和嫖客的大头照、现场的避孕套
照片等,左侧则配以冼村街派出所于今年5月26日发布的告示。
公告还刊登了对涉黄者的处罚措施,及对容留卖淫女的出租屋主的处罚决定。
冼村文明小区出租屋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冼先生对记者说,这些公告早在两个月前就贴出了。“企街女”向来是城中村
一个“老大难”问题,此前活动在冼村里面的卖淫女有200人左右。每天华灯初上的时候,“企街女”就开始工作了,她们
在大街上公然拉客。治安巡防员即便看到,也只能将她们赶开,可一转身,“企街女”又上了岗。
现在,公示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至少对“企街女”产生一种威慑作用,让她们不能过分明目张胆。此举对
出租屋屋主也是个警示,如果发现其出租屋内有容留卖淫女的情况,不但要罚款,而且要将整栋出租屋打上封条,一段时间内
禁止出租。许多村民都是靠出租屋谋生的,事关自己的饭碗,又涉及到在村里的面子问题,因此出租屋管理也有好转,卖淫活
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冼先生说,冼村共有五个这类的出租屋管理办公室,每个办公室的公告栏都贴有这样的公示。但冼村范围太大,而且
地形复杂,并不是每个人都清楚有公示这回事。他觉得效果好就应该坚持,应该把这种形式推而广之,再多设置几个。
据了解,这种“公示”的处置办法是派出所和村里自己组织的。村委会对此有什么看法?记者几次前往采访,都因冼
村村委领导“太忙”而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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