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打工者已经中毒却不知晓,厂家不能拿“不知道职业病防护”作搪塞
图:一到医院,打工妹便躺在病床上接受检查。本报记者吴万生实习生谭庆驹/摄
本报讯记者闫修彦、孙朝方,通讯员陈秋鹏报道:在本报及有关部门的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管下,首批被怀疑正己烷中
毒的安加鞋厂女工陆续进入省职防院接受诊治。但记者在采 访中得知,有数量不少的打工者已经中毒而不自知,比起安加“幸
运”的女工,那些尚未发现的职业中毒者的命运如何?谁该对他们负责?谁来保证以后不会有类似事件发生?
根本没防护:最平常原料也会中毒
“职业中毒完全是人祸!”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的黄汉林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做好防护工作,职业中毒
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不是人祸是什么?”他表示,并不一定工人接触的原材料越毒就容易发生职业中毒,但如果没做防护措施
,最平常的原材料也会引发中毒!他举例说,氰化钾在我们印象中是剧毒,但由于控制严,氰化钾中毒的事情并不多见,反而
是本身并无毒性的白酒引发的酒精中毒屡见不鲜。为什么?没有做好防护措施!
黄汉林院长表示,职业病防治不单纯是哪个部门的事情,也不只是哪些人的事情,而是需要整个社会的配合。他一针
见血地指出,“安加事件”们的陆续出现,不单纯是某个环节的问题,它说明职业病防治链条中的各个环节都出了问题!
一问三不知:说不知是在推卸责任
在检查组进行检查的时候,安加鞋厂的负责人声称不知道作业胶水中有毒,不知道要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也不知道
5月1日开始执行的《职业病防治法》。而这样的事情在以往的职业中毒检查中并不少见,很多老板都是一问三不知。对此,
黄院长显得颇为气愤:“说不知道完全是在推卸责任!《职业病防治法》出台时间不长,但广东省1987年就有《广东省劳
动安全卫生条例》,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有详细规定,一个执行了十几年的条例,一句‘不知道’让人无法接受。作为工厂的管
理人员,工人因同一病情频频发病,怎么可能不知道?”
用人单位不能再“不知道”了!《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知悉生产原材料的毒性,必须对接触有毒物品
的工人进行安全使用培训,必须配备专、兼职的防治医生。曾参与起草《职业病防治法》的黄汉林院长表示:“用人单位再说
不知道就是违法!工人不知道危害是你的责任,因为你有义务培训;说工人没要求是你没让工人认识到危害,或是没有提供更
舒适的防护工具,也是你的责任!”
只顾追效益:行政干预让监督成空
黄汉林表示,很多用人单位明明知道有毒原料对工人的危害,但为了追求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就将这些全部抛诸脑后
了。
黄汉林说,只顾经济发展不管环境破坏的做法已经给我们带来了惨痛的教训,这种事情不能再发生在职业病防治上了
!
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张珂庆部长对此深有体会,他对记者说,很多职业中毒事故中,“此事由我们地方政府统一处理
”一句话让工会的监督成了纸上谈兵。他表示,在地方政府或企业的行政干预下,包括工会在内的一些职能部门的职责往往很
难履行。他呼吁,在职业病防治中,打破地方政府保护是势在必行了!
自我保护差:女工竟相信胶水没毒
即使在被检查出中毒之后,有的女工竟然不相信自己会中毒,因为“工厂没说过胶水里有毒”?!是善良,还是愚昧
?
1995年省职防院接治了一名苯中毒的女工,后来根据调查在该女工工作的工厂又接连查出了30多名中毒女工。
而当时,全国的报纸、电视都刚刚对职业中毒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报道,但女工的一番话让黄院长愕然无语:“我们没时间看报
纸、电视,跟我们也没关系。”省职防院早就开通了职业病防治的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但没有几个人能够在发现问题后打
电话咨询。
工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身维权意识的薄弱让黄汉林非常痛心,他还表示,希望通过《职业病防治法》的实
施,让所有的劳动者都知道自己可能受到的危害,成为最有效的卫生监督者。
监管要配合:媒体宣传功劳不可没
黄汉林院长表示,如果没有媒体的大力报道,没有妇联等相关单位的努力,没有卫生、劳动部门的大力监管,这些中
毒的女工可能会在中毒的深渊中越走越远,永远得不到救治,甚至有人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的死因。
在接到安加鞋厂女工的投诉信后,本报记者迅速对此事进行调查和报道,才使得那些中毒的女工得以返穗获治。广东
省职业病防治院黄汉林院长和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张珂庆部长都表示了对《羊城晚报》的感谢,安加厂“救命信”发出后首个
回穗治疗的女工刘景,就是她的亲人在穗看到晚报的报道后通知她的。他们表示,媒体的宣传在职业病防治中已经成了不可或
缺的重要部分。
职业病增多:深圳东莞职业中毒多
20世纪60年代,意大利、日本等国曾有大量职业性正己烷中毒的病例报道。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未曾报
道过一例。但近年来,随着正己烷在工业粘胶配制、制鞋、印刷、家具制造等领域广泛应用,一些企业因防护不周等频频发生
职业性正己烷中毒事故。据悉,目前广东有1000万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有患职业病的条件。
目前,作为国际制造业中心城市的东莞,有2万多家企业,外来工几百万人。省职防院院长黄汉林告诉记者,该院至
今接诊的正己烷中毒340多例,其中较多集中在深圳、东莞两地。
1989至2001年,全省共报告职业病4848例。据调查,全省的职业病漏报率为120%,因此,1989
至2001年职业病实际发病总数应为10666例,平均每年800多例,平均每年死亡214人。黄汉林认为,广东职业
病相当严重,形势不容乐观。未来几年,随着劳动者防护意识的增强,检测工作的逐步改进,可能会大批发现职业病。
黄汉林称,在职业病防治上也要“洋为中用”,他说许多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一些“经”很值得取。他认为,有六个
方面的经验对广东眼下的职业病防治形势很有帮助,比如相关法律健全、用人单位自觉守法遵纪、有关部门监管得力、用人单
位责任处罚认定严格、国家采取严厉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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