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女士找到西城法院立案庭的法官,要求退还代其父写诉状的费用40元。这让法官莫名其妙,因为法官既
未替任何人写诉状也未收费。仔细一问才知道,前一天这位女士的老父亲从家中出走,跑到法院“告状”,在法院大厅中遇到
一位男子,给他代写了“诉状”,收取了老人40元钱。老人拿着这份莫名其妙的“诉状”回到家后被女儿发现。
原来,这位老人碰上了专在法院门口揽活的“黑律师”。近来,继一些律师事务所借 着法院的人气儿开张后,又出现
像这样的“黑律师”在法院门口揽活儿的现象。
西城法院的法官还碰到一件事:前两天,一个老太太由于家人的权益被侵害,风风火火地拿着证据来到法院,进了大
门后被一中年人拦住。这个人自称是负责咨询的人员,可代写诉状并可代理打官司。老太太如见救星,就将手中的证据交给中
年人,并付了200元的咨询费。等这个中年人拿着材料走后,老妇人预感不妙,这才找到立案窗口的法官哭诉此事。
记者也曾在一家法院立案庭外被一名自称是律师的人拦住。这人一见记者从门口出来,就问:“你打官司吗?我是某
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帮你打官司,官司输了不收钱。”在记者拒绝后,还不忘给记者手里塞一个小名片。
对于这些游荡在法院门口的“黑律师”,法官也很无奈。一位法官说:立案大厅是法院面向社会的一个公共窗口,为
保证老百姓的诉讼权利,法院不能限制人员的自由出入。因此,还得请老百姓自己擦亮眼睛,进了法院门,想找法官到法官的
岗位上去找,立案庭的法官都在窗口为大家服务,找律师、法律工作者请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事务所去找,千万不要随
便听信和你一样在大厅中停留的人员的话,免得权益再次受损。晨报记者赵中鹏通讯员张月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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