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十六大报告中的这句话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就如何理
解这句话内涵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苏海南说,劳动收入是指各类劳动者通过劳
动所获得的各种报酬。从城镇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它经济组织中从业人员,其劳动收入主要是工薪收入,包括工资
、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非劳动收入是指通过资本、技术、经营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获得的收入,其中资本要素获得的收
入有股金分红、利息等,技术要素获得的收入 有技术股份分红、出售专利所得等,经营管理要素获得的收入主要是通过股权激
励方式获得的股份分红等。苏海南特别指出,一般劳动者的收入是劳动所获得的报酬,而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是一
种混合收入,包括劳动收入、经营管理收入、资本要素收入等,只要不违法,就是合法收入。在谈到如何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入
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时,苏海南说,首先要从法律上界定收入的合法与非法。非法收入包括通过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偷税漏
税、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非法手段获得的收入,对这样的非法收入要予以打击、取缔和清缴。在这方面,我国颁布的刑法、
海关法等法律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次,要明确非劳动收入合法有效的途径。如国家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及其相关法规
政策,就明确规定科技成果可以折合成技术股,获得相应的股份分红收入,或者按科技成果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提取的这部
分收入直接支付给科技人员。资本、经营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也已经或正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第三,要从制度上
予以保证。实现合法劳动收入和合法非劳动收入相结合,符合中央关于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符合
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分配的原则,是一条富民之路。新华社记者贺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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