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缓大学生就业压力,还需各方支持。秦文纲 摄
本报讯 (记者/梅志清 实习生/余映涛 通讯员/王创)昨日,笔者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获悉,广东明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已经出台。明年是高校扩招后首批本科生毕业的第一年,我省安排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计达17·7万人,比今年超出近5万人,大学生就业压力还是比较大。
须安排毕业生比超近5万
2003年是高校扩招后首批本科生毕业的第一年,我省安排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计达17·7万,大大超过今年的13万人,其中省内院校11·7万人(毕业研究生0·6万人,本科毕业生4·1万人,专科毕业生7万人),省外院校6万人。
师范生就业限制放宽
据省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就业政策变化最大的一点就是:在继续实行“师范专业毕业生原则上必须在教育系统内就业”的基础上,取消“来自12个山区市的师范生中,60%必须回生源地就业”的规定,从而放宽了对师范生的就业限制。
同时,电大普通班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后,实行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样的就业政策,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凭证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
就业逐步实行市场化
据悉,明年广东大学生就业政策将完善以“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据了解,这是有关文件中第一次将“市场导向”放在最前面,它代表国家就业政策的发展方向,在就业上国家不会全包,将会逐步实行市场化。
进校招聘不得提前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秩序,教育部规定,用人单位到高等学校的招聘活动应在每年11月20日后的休息日和节假日进行,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提前进校开展招聘活动;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主要在校内举办,跨校、跨地区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须经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审批程序按照省教育厅和公安厅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管理的紧急通知》执行,并接受其监督。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录用结果后,必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方均须自觉履行协议,否则,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鼓励大学生去贫困地区就业
我省将进一步鼓励毕业生到我省贫困地区就业,对到16个贫困县就业的非当地生源毕业生,将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16个贫困县就业的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给予奖励。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将做好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定编和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坚决清退不合格的教师和代课教师,空出岗位,吸收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质量。
就业率弄虚作假将挨批评
为使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情况,各高校要做好跟踪调查工作,建立毕业生离校后的跟踪与信息反馈系统,并及时反馈毕业生就业的信息上来。
为确保就业率能客观地反映各高校的就业状况,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上报的就业信息进行核实,每年向社会公布毕业生就业率,对弄虚作假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地方院校毕业生可跨地区就业
进一步消除对高校毕业生的地域限制和行业限制,破除人才壁垒。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等障碍,取消限制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规定,我省地方院校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跨地区在全省范围内就业。
广东将大力支持和鼓励毕业生到非国有单位、农村就业和自主创业。税务、工商等部门要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我省明年继续实行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的政策,只不过去年和今年是暂缓一年就业,明年则首次实行暂缓两年就业。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单位的省内高校毕业生,户口可暂留学校,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
外省重点院校学生不限生源专业
凡是在广东落实单位的国家部委属和各省属重点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只要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各市和有关部门要“不限生源、不限专业、方便快捷”予以办理进粤手续,为其解决户籍、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等问题。
为优化来粤就业的毕业生人才结构,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我省将优先接收国家部委属和各省属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层次的优秀毕业生。
就业指导课列入教学计划
我省将积极推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以适应国家推行“就业准入制”的需要,要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加强对含高职在内的专科层次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其实际动手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今后,各高校还须将《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作为一门课程列入教学计划,从低年级开始就对学生进行合理的职业生涯教育,引导学生根据职业生涯设计要求,不断调整自己学习的方向和努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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