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身妈妈”日后反悔可结婚,能否生育要视对方情况而定
吉林消息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第三十条有一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
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该规定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昨天,两位参
与该条例起草和修改的专业人士解答了记者有关该条例的疑问。
有一些二奶确是决定不再嫁人,终身不再结婚的,那么会不会找到医学辅助生殖单位,走了后门,由其“准丈夫”捐
了精子,然后植入二奶的体内使之受孕?针对这一担心,吉林省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姜国民处长表示,合法的医学辅助生殖单位
对于精子的使用要按照国家卫生部的严格规定,采取双盲的办法,即捐精者不知精子将被何人采用,受孕者不知用的是何人的
精子,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二奶”想以独身为借口与情夫生孩子是不可能的。
那么,为了防止作弊,会不会由计生部门来指定权威的医学辅助生殖部门来做试管婴儿呢?姜处长表示,这个很有可
能。计生部门将尽可能地堵住漏洞,所以,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如果独身女性承诺不再结婚,但当其做了独身妈妈后,又遇到了合适的人选,决定结婚,那么是不是要受到严重处罚
呢?姜处长表示,这一细节将经过充分考虑后作出具体规定。他个人认为,对于独身妈妈日后反悔想结婚,计生部门也没有权
力剥夺其结婚的权利,但她的丈夫只有是初婚或者是再婚未育者方可再生育一个孩子,否则她就不能再生育。若生育,处罚上
可能会加重。
该条例会不会造成独身女性都跑到吉林来?姜处长说,对于申请做独身妈妈的女性,计生部门的审批首先是要看当事
人是否有吉林省的户籍。如果真的有想做独身妈妈的人,不惜通过人才引进或者买商品房的形式将户籍办到吉林来,计生部门
也会批准。
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很低,一般只有20%—30%,那么,如果医学机构在做试管婴儿时,为保证成功率,给受孕者
提供多个受精卵,最后形成了多胞胎,那么该生一个,还是生一胎?对此,有关部门表示,将在今后制定的有关细则中作出详
尽的规定。一有关负责人说,他个人认为,应该是一胎。现在的医学技术可以在适当时机由受孕者自主选择是单胎还是多胎,
一般地讲,独身妈妈也会考虑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
(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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