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雅通讯员周俊峰郭卫群)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成立一个查办涉外腐败案件的特别机构,专门查办不法外商与本地贪官狼狈为奸的贪污腐败案,同时也负责将潜逃到境外的贪官缉拿归案。
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介绍,由于深圳独特的地理位置,个别不法外商在一些腐败案件中充当了不光彩的行贿者角色,而这些有“外路”的贪官在丑行败露后又往往采取了溜之国 外的潜逃手段。在此类涉外腐败案件中普遍存在3个“老大难”:有关证人、证据在境外,导致调查取证难;有关赃款赃物在境外,导致追赃难;有关犯罪嫌疑人在境外,导致缉捕案犯难,而且查办此类案件还涉及到与不同法律环境下的反贪机构合作的问题。“一直缺少一个可以正式对外的侦查部门,如果有了这样一个专门的机构,案件查办力度大大加强,也更专业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一负责人介绍。
目前,这个暂被命名为“案件协查处”的新机构已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直属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管辖,拟由原来负责涉外案件的一个内设机构和反贪局一个侦查部门合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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