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在泰宁召开的福建省城镇规划工作会上获悉,我省即将出台的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面的专门政策,不仅将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建设,而且对于中心镇规划区的居民分散零星建房将全面停止。
据介绍,今后我省将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全方位筹措小城镇建设资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 ,鼓励以公用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种方式吸引个人资本、社会资本、境外资本投资小城镇建设,并推行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有偿使用。把公益性事业逐步转向经营性方向发展,同时鼓励相邻小城镇共享共建基础设施,提高投资效益,而在小城镇建设的用地政策上,将推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统一建设方式,停止居民分散零星建房的审批,鼓励农村居民通过土地置换向小城镇、中心村集中,乡镇企业则向工业园区集中。
据悉,“十五”期间,我省的小城镇建设将重点放在中心镇上,尤其是县城关镇以及省政府确定的20个重点中心镇的建设。(本报记者 林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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