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为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推动“走出去”战略实施,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支持措施。昨日记者就此专访了正在泉州“走出去”企业培训班授课的北京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卢进勇先生。
记者:国家外经贸部、财政部曾于去年公布《关于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请问这个细则所称资金支持的对象有哪些?
卢进勇:对象有两种。第一种是中小企业,第二种是团体组织单位。
前者是指年出口在1500万美元以下的进出口企业、外贸企业。后者是指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服务市场的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科研院所。
记者:资金支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卢进勇:主要有6大方面:一、资助企业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费用,其中展位费资助50%;公共布展费资助50%,两次合计不超1.5万元;大型展品回运费资助50%,不超5000元;二、质量、环境认证费资助三、国际市场宣传推介费用资助;四、开拓新市场费用资助;五、培训与研讨费资助;六、境外投(得)标资助。资金支持的标准,多数为资助费用的50%,对于开拓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国际市场的活动,比例可提高至70%。(陈佳裕)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