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14日)上午,广州中院公开审理涉嫌贪污受贿480余万元及失职造成4200万元国有资产被骗,风光一时的广州荔湾区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李德和。高中毕业的李德和,今年55岁,曾经是荔湾区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是两家公司的顾问,第十一届广州市人大代表。
八年笑纳480余万
公诉人指控其在1992年至2000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和发包工程的权力,大肆收受包工头和合作公司所送的财物,涉嫌收受贿赂现金194万多元人民币,2万元港币及三套房屋及一个车位,合计402万余元。
1993年,某公司项目经理一次性送给他94万元,称是给李父亲的“喝茶费”。而在1993年到2000年期间,另一位公司的项目经理以红包形式送给他女儿的“利是”钱则高达6万多元。
不仅有人给李德和送现金,也有人以廉价房的形式给他变相送钱。因为帮助他人得到一个造价颇大的工程,某公司的负责人就以1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卖给李德和一套房,总价20万元,但这么低廉的价钱,李德和也没有给付。据了解,李德和共收受他人价值200多万三套房子和一个车位。
李德和还被指控犯有贪污罪,在1993年至1996年期间,非法占用59万元公款,1999年底又占用公款19万元,合计78万元。
被人骗走4200万
公诉机关指控李德和工作上不认真负责,轻率地在一份虚假的合同上签名,履行了该合同,致使4200万元被人骗走。为弥补这一巨大的经济缺口,他还涉嫌出具虚假证明,向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贷款2000多万,至今仍欠银行2000余万。
“李董”全盘否认贪污受贿,辩称为公司发展才收受钱物和贪污公款
昨天上午,当法警把李德和带入法庭时,记者看到这个55岁的“董事长”个头大概在1.60米左右,虽然满头白发,但脸色仍是比较红润,穿着一身运动服,显得精神非常饱满。
庭审开始后,李德和很镇静,他掏出一副老花眼镜戴上,然后很认真地看着起诉书。当他被询问时,往往是慷慨陈词。
庭上,李德和不时侧着身子,把手放在耳边,表示自己正在努力听清问话。可实际上,法官的声音非常清楚和响亮。在询问阶段,绝大部分都是“李董”在“训话”,而且他对法官的问话感到烦时,还会从中打断。
对于公诉人指控其贪污公款,李德和大喊冤屈,辩称自己接手后才发现公司很“穷”,于是通过各种关系借钱给公司,也包括收受他人的钱物和将贪污的款入公司账户,自己纯粹是为了公司的发展和运作,并不是谋私利。
4200万元的国有资产被骗走,李不仅不承认自己失职,还把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推到了售楼小姐身上,自己只是没有管理好公司而已。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