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侯艳)本市首个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原则建立的居委会昨天在西城区福绥境街道西四北头条社区内诞生。9名经92位社区居民代表推选产生的新社区居委会成员将作为新居委会的议事层,行使社区民主议事、管理的权利,而社区里的具体事务则交居委会下设的办公室承担。
9名居委会成员由社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心社区公益事业人士组成,实行兼 职不领取报酬。作为社区议事层人员他们将召集和主持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协调处理社区内涉及社区成员的重大事项;审批、决定社区居委会日常经费的收支等工作。而各项事务的具体执行将交给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即社区居委会执行层完成。根据规定,社区执行层对社区议事层负责。
据西城区民政局局长王大庆介绍,西城区原本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下设立了居民议事委员会,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休会期间行使议事权力,但其没有法律效力,在具体工作上不能很好地完成社区自治的各项工作。作为本市首个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原则建立的居委会,则实现了社区居委会建立议事层与执行层分开的自治组织形式。居委会作为议事层行使各项自治权力,而居委会下设的办公室承担具体事务的执行,为社区自治组织的建立开创了新模式。
《京华时报》(2002年11月17日第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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