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购车纠纷种类多增长快
根据市交管部门统计,截至今年10月,我市已有机动车23万多辆,私家车达2.7万多辆,而这一数字还在不断的增长,目前我市平均每天要发放牌照约150副,仅9月份,挂牌的汽车就达3000多辆,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00%。
然而,市工商部门介绍说,去年以来,因汽车质量及服务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是增长速度最快的纠纷之一。湖里工商分局的数字显示,今年9月下旬到10月中旬的短短半个月中,他们就接到3起这类的投诉。
购车纠纷主要集中在:商家宣传名不副实,如有的车实际油耗远远高于车商介绍的、车体总动量与说明书不符;质量问题上的自然起火、发动机漏油、微型车的车箱油漆变色;保险问题、环保问题;修车时更换的零部件是旧的;车商及车行人员态度冷漠,对客户反映的问题推诿拖拉等。
说法:购车族抱怨车商推脱售后服务责任
陈某2001年购买了一辆国产车,2002年9月电路烧坏,于是到售后服务站要求修理。开始,售后服务站称是由于陈某不当驾驶造成的,置之不理,后又换旧电路来敷衍,陈某与它多次交涉未果。陈某气急之下,投诉到湖里12315。该售后服务站称,消费者提出的电路厂家一时无法提供,所以提供了旧配件。
车商委屈:购车族没有理智找原因
面对消费者的抱怨,不少车商颇感委屈。厦门市盛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张帆说,现在买卖之间的关系之所以剑拔弩张,很大原因是,不菲的车价使购车者格外谨慎,一旦出现问题,有些车主不是理智地找原因,而是一味地谴责车商,造成双方误会的加深,扩大了纠纷事态。
以汽车的检验费为例,不少车主认为车商要求车主挂牌时交检验费是重复收费,花钱买车,车商应保证所售车的质量合格,故几乎每周都有人因此找他吵架。其实,这是国家规定,除国家扶植企业制造的汽车外,都必须缴纳汽车检验费。而且为所售车挂牌是车行的延伸服务,车行在为客户挂牌前都先垫交了检验费的。
工商部门无奈:有些纠纷无法可依难处理
陈先生去年3月在湖里一家车行花了4.5万元,买了一辆夏利TJ7100A的小轿车。虽然他对车爱护有加,还定期保养,但车还是“不争气”地出了两三回故障。并于10月10日突然车头自然起火,烧得面目全非。陈先生找到车行理论,车行说,已过一年保修期,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当陈先生投诉到12315时,工商人员说,汽车有摩擦或零部件出问题,属于保修期;但自然起火导致汽车的功能完全丧失,应归入安全期,如空调、热水器等的安全期都是15年。但是,因为国家法规只对家用电器等规定了安全期,对汽车没有规定,所以他们也不好处理。
深度分析:购车纠纷解决“三难”有关人士呼吁“三包”
购车纠纷让购车族和车商伤透脑筋,工商人员和律师也对此感到挠头,因为处理这类纠纷有“三难”:
发现问题难。汽车设计产生的问题是潜在的,往往在使用和保养过程中才能发现。因此,万一消费者买到了有潜在瑕疵的汽车,待汽车出现问题时,车商又以“过了保修期”、“使用不当”等推诿了事。而购车前,让消费者具备设计、制造或经销知识,很难。
消费者举证难。开元工商分局曾接到一名胡姓市民的投诉:刚学会开车的他,在今年5月花5万多元购买了一辆国产旅行车,行程1万多公里,使用短短5个月里,汽车多次出现故障,离合器、二中门、油泵甚至方向盘都先后出问题。胡某找车商索赔,车商说是他人为使用不当造成,只修不换。因为找不到证据,胡某只得答应车商的条件。他告诉记者,在半个月前,他车的飞轮轴承也坏了。
鉴定难。由于汽车是由上万个零部件组成,技术水平非常高。发生质量纠纷后,最有力的证据就是质量鉴定,但目前国内的相关机构和部门还不能提供完善的服务,鉴定机构即使出具鉴定证明,也往往是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不能证明质量问题发生在哪个环节,应该由谁负责。这样的鉴定证明很难作为法院判决的证据。
所以,有关人士呼吁,汽车也应尽快出台“三包”政策。
厦门大学的一位副教授认为,应比照汽车的特点,制订“三包”政策规定。根据汽车产品的特性,三包有效期应该是一年以上,退货期以三个月为宜。当产品出了质量问题,在什么情况下应该修、什么情况下应该换和退都应有明确的规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称,在四种情况下应该退车:一是在允许退货的期限内出现故障;二是同一故障修理两次仍未修好;三是产品本身不合格;四是厂商存在欺诈或者合同无效(例如售车时尚未通过技术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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