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林专电 连日来,本报近日连续刊发的“独身妈妈”系列报道引起各界关注,尤其是有人提出的在具体操作方面的担心和疑虑,受到了吉林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关注。记者昨天从吉林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处张满良处长那里获悉,目前吉林省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听取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质疑,以便周密考虑,将其体现在正在制定的吉林省关于“独身女性可生育”操作层面上的管理措施中。
据了解,国家某机关也正在从法理上对“独身女性可生育”这一规定进行研究,但到目前为止能够从法理上驳倒这一规定的“理由”还没有出现。按照规定,地方制定的法规在公布后一个月内要上交全国人大备案,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9月27日经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以来,吉林省有关部门还没有接到全国人大“予以纠正”的要求。
针对独身女性人工授精是否会造成今后近亲结婚的问题,张满良处长介绍,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一个供精者的精子最多只能给5名妇女受孕,另外,试管婴儿技术及人工授精等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成功率只有30%左右,因此,多年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近亲结婚的概率也是十分微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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