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漳州市最近在市级和重点县级医院推行“医患协议书”制度。患者入院时均能收到一份由院方统一印制的“医患协议书”,协议书上写明医务人员的职责、道德规范以及患者和家属必须共同配合遵守的事项,并公开医院的举报电话和院长接待日具体日期。协议书经患者和主管医师、责任护士签字后生效。患者出院时要填写《履约情况反馈单》。此举提高了患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医疗单位的行风建设。(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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