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1年4月3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687号决议,要求伊拉克在国际监督下无条件销毁所有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和射程在150公里以上的导弹,伊拉克应当承诺不购买或不研制核武器。5天后,伊拉克正式接受安理会这一决议。此后,伊拉克和美国在武器核查问题上反复较量,多次对峙,其中不乏重大冲突甚至军事行动。1998年底,美英对伊拉克发动空中军事打击,伊拉克随后宣布不允许联合国武器核查人员回到伊拉克,联合国对伊拉克的武器核查因此中断。2001年,发生在美国的恐怖袭击事件引起世界各国对恐怖主义危害 的关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成为全球共识。美国借机把伊拉克问题与反恐斗争联系在一起,引起了各国的普遍不安。在国际社会的积极斡旋下,联合国安理会于2002年11月8日一致通过关于伊拉克问题的1441号决议。11月13日,伊拉克无条件接受该决议。11月18日,联合国武器核查先遣组抵达巴格达。这是自1998年12月以来进入伊拉克的首批武器核查人员,为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和平解决伊拉克问题开辟了道路。
1991年4月3日,联合国安理会成员国代表举手表决通过决议,要求伊拉克销毁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委托联合国负责销毁伊拉克化学、生物和核武器特别委员会监督安理会决议的执行。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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