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是个好地方,不少外地人都想拥有大连户口。谁成想,不法分子竟迎合这种心理,伪造户口专用章等印章及其他材料,大肆行贿派出所民警,专职干起了假户口贩子的营生。在6年时间里,以黑龙江省人张旭为首的20多人相互勾结,大肆贩卖用伪造的证件办理的假户口,往大连“贩运”了250多人,涉案金额约500多万元。昨天记者获悉,大连市这起全省有史以来非常罕见的伪造买卖户口案件在中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
贩卖户口生意链形成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张旭,今年37岁,是亲友中的“能人”。从1995年开始到2001年6月,张旭伙同钟某、贾某、肖某、王某等人窜至庄河市客运站附近及大连市中山区桃源街等地,私刻了大连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有关各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民警印章等7枚假印章,并指使王某持伪造的盖有“大连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的空白稿纸的“介绍信”,以3000元钱通过丛某联系,在某印刷厂非法印制了“准迁证”100份、常住人口登记表70多份,又以每张1000元左右的价钱购得100多份登记表、准迁证、迁移证。不久,有人私刻印章,有人跑印刷厂做假,有人到社会上广揽“客户”,形成了以张旭为源头、多头并进的“庞大生意”链。
向民警行贿数十万元
张旭为使所伪造的户口能顺利在大连市各辖区落户,牟取到更大的非法利益,先后多次窜至大连市中山区、甘井子区、庄河市等地派出所,向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达30多万元。
贾某曾在庄河市某派出所任民警。他于1998年年末至2000年4月间,利用负责办理户口、迁移工作的便利条件,滥用职权,擅自向张旭提供国家公安部统一监制的空白户口迁移证104张,并从中非法获利2.4万元,贾某被中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
孙某于1997年9月起任某派出所的户籍民警,其工作职责是为辖区内的居民办理身份证和出生户口落户、死亡户口销户及常住人口的迁出和迁入。
1998年8月,经时任大连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唐某(已判刑)的介绍,认识了张旭。自此至2000年11月,孙某违反户籍管理政策,共为张旭办理50多次、共计112人的大连市常住人口空挂落户,在此过程中收受张旭贿赂款25万元。赃款现已被全部追回。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多人被判刑
这个犯罪团伙共有20多人,有社会闲散人员,也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旭、王某、骆某等20多人以营利为目的,采取伪造证件、以能为他人办户口等手段非法牟利,犯有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公文、印章罪及行贿罪、窝藏罪、包庇罪、转移赃物罪等多项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到1年不等。其中张旭以多项罪名被判处11年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在此案中涉嫌受贿犯罪的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被另案起诉。本报记者毛恩国通讯员陈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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