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洁食品、刺耳噪声、乱贴乱画……在哈尔滨市一些校园周边,违法经营、违章占道的商贩,严重扰乱着师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近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教育局把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创造良好教学环境、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作为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实际步骤及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昨天,我市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与驻区部分学校签下“共创共管”协议书,全市校园周边环 境综合整治行动大幕开启。
共管校园周边
为全面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市城管执法局昨日将百余所学校确定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重点保护单位。城管执法部门将充分发挥集中行使市容环卫、城市绿化、市政、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工商、公安交通等方面行政处罚权的优势,以执法部门与学校协同治理为手段,以全面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为目标,与市教育局密切配合,将重点区域及周边问题较突出的百余所中小学校列入首批清理范围,取得明显成效后逐步向全市其他学校拓展。
取缔扰校行为
“共创共管”协议确定,学校派出协管员配合行政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进行整治。
执法人员和协管员将取缔校园周边地区200米范围内经营餐饮、小食品、生活及学习用品的无证商贩,消除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影响校园周边秩序的违法经营现象;依法强制拆除校园周边街路和广场违法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200平方米以内的违章建筑,消除以违法建筑为依托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对学校教书育人环境的不良影响;严格查处校园周边地区占道加工作业、露天烧烤、马路修车洗车、占压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辆等危害学生身心安全和污染教学环境的违章行为;清理校园墙体设施上的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现象及周边乱堆乱放、乱摆乱设问题,营造整洁的环境、井然的秩序。
树立环境意识
结合争当“文明青少年”,开展“从娃娃抓起,从青年做起,培养未来高素质市民”活动,选派优秀执法人员为校外辅导员,以“青年志愿者业余城管学校”、“少年业余城管学校”等形式,定期进行现代城市观、文明市民观及法治观教育,树立生态意识、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从青少年抓起,追求培养未来高素质市民和城市长效管理两大目标,广泛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活动和“树立新世纪哈尔滨人形象”宣教活动。利用主题团日、主题队日,组织青少年义务开展宣传,通过青少年“爱家乡、爱环境”行动,提高广大市民城市形象意识、主人翁意识、遵纪守法及文明意识。附:首批重点保护学校
道里区:尚志小学、田地小学、112中学、新民小学、51中学、地段小学、76中学、柳树校、哈一中、兆麟校、57中学、剑桥中学、安发小学、爱国校、经纬校、新阳路小学、136中学、41中学、河图小学、新康校
道外区:南安小学、南马路小学、北马路小学、62中学、53中学、107中学、大同小学、第4中学、南市小学、第一职高
南岗区:69中分校、20中学、国庆小学、长虹小学、解放小学、44中学、马家沟小学、华山小学、13中学、海城小学、和兴小学、复华小学、61中学、洁净小学、苏宁小学、156中学、桥南小学、清滨小学、163中学、萧红中学、南岗小学、铁岭小学、大成小学、育红小学、继红小学、开源小学、17中学、第3中学、69中学、124中学、63中学、新发中学、花园小学、铁路第四小学
太平区:72中学、辽河小学、大有小学、三联中学、12中学、府明中学、淮河路小学、北棵小学、建伟小学、87中学、公园校
香坊区:116中学、香安小学、第6中学、香坊区第一小学、公滨小学、香滨小学、香红小学、红街小学、兴华学校、香坊第二小学
动力区:电工第二中学、电工小学、汽轮第二小学、中山路小学、风华中学、第9中学、52中学、文化校、王兆小学、49中学、秋实中学
平房区:新疆第二小学、85中学、友协第二小学、83中学、保国第一小学、保国第二小学
监督举报电话: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3633110
3605401
道里区城管行政执法局:4624737
道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8684961
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6337145
太平区城管行政执法局:7630727
香坊区城管行政执法局:5644449
动力区城管行政执法局:2649651
平房区城管行政执法局:6501212
本报记者张鸣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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