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雪峰 通讯员 黄秀苗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精神广东省工商局近日再次发出通知要求今后各级工商部门对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申办从事个体经营的从发照之日起3年内免收五种收费见表。
通知规定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设立专门窗口为下岗职工自谋职业、申办个体和企业登记提供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的咨询服务;不得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外设置个体私营登记的前置条件。对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优先受理优先发照。对下 岗职工从事临时性、季节性经营的可以核发临时营业执照。
据悉在此之前广东省工商局已经规定取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下岗职工收取微机管理费、文明经营保证金、过塑费、执照框费、名称查询费。
通知还强调要大力支持发展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不断拓展再就业空间。鼓励、引导下岗人员在社区举办餐饮业、零售业、居民服务业、信托服务业、租赁服务业等对其他便民利民的新兴行业本着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扩大再就业的原则也要予以大力支持。
新出免收5种费用
●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集贸市场管理费
●经济合同鉴证费
●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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