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息查询为名义,一家公司却做着涉及个人隐私调查的“超高业务”——为一女子寻找已离家出走与他人同居的丈夫及他们的“婚外情发生地点”。
雇“侦探”查“二奶”
11月18日下午,一个自称吴芳(化名)的中年女子来到报社。她称半年前,她感觉丈夫 外面可能“有人”了,后来丈夫离家出走,与另一名女子在外同居,而她则一直找不到丈夫。一次,她在市府大路373号楼的4楼窗户上看到“求实侦探”字样,下面还有个电话号码。
11月6日,吴女士走进了这家名为“辉南求实信息查询事务所沈阳分所”的公司,并于11月8日,与公司负责人赵某签订了协议“调查婚外情一事”并“协助当事人查出婚外情发生地点”。吴先支付了1000元的差旅费,讲好事成后再付2000元调查费。随后吴提供给赵一张丈夫的照片。可过了不久,当吴再次赶到事务所时,却发现人去楼空。据她讲,当时她在那里看到了另一名中年女子“和她是一样的事”。事务所电话没变,费了好大劲,她找到了已迁到东侧胡同内隔壁楼的所现址。吴女士认为该所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更担心“被涮”,要求中止“协议”,如数退款。屡次交涉未果后,吴找到了报社。
记者暗访“求实侦探”
当日下午3点40分左右,从侧门上到二楼,记者随吴女士来到了挂有“调查所”字样牌子的事务所办公室。在六七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室里,记者在墙上看到了一张工商营业执照,上面在经营范围一栏写着:“信息查询、信息咨询”并注明“未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当吴女士说明来意后,他们当即表示,赵某正在调查吴的案子,已经盯了好几天了。但当吴与赵取得联系后,赵称自己在忙其他案子,一个多小时才可能赶回来。
记者与“求实”过招
11月19日,记者亮明身份与事务所负责人赵某取得了联系。
下午4点半左右,事务所负责人赵某赶到报社。赵某承认自己没有侦查权,但同时认为自己是在“查询”,在为客户提供信息。并强调“(先做)哪个事自己有安排”,手下工作人员不知情。自己的业务上与“侦探”有相同之处。赵某表示,该事务所主要查询经济信息民事信息,其中民事信息部分多为受当事人委托做人员的查找,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供信息,但来寻求查“二奶”的很少。
据记者了解,赵某已将1000元的差旅费全额退还给了吴女士。
“信息查询”是否超标
11月20日下午,记者赶到沈阳市沈河区行政审批大厅。在三楼的工商档案室,一位姓詹的工作人员调出了“求实事务所”的档案,证实该所确实取得了执照,但对其经营范围也做了严格界定。在一楼审批大厅沈河工商局的李科长对记者做了解释,“求实”取得的执照规定它的经营范围只能是商业信息类的查询。李科长明确表示“求实”的此种行为已超越了工商授予的经营权,属于司法行为,不在注册的经营范围内。
主任记者 王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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