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链接:全国首次司法考试梅州“状元”栽在假学历上
全国首次司法考试日前已完成最后的审核工作,广东省1800多名过关者中,有16名考生因未能通过学历真实性
审核而落马,其中获得294分的梅州地区“状元”宋某的学历被鉴定为无效。广东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指出
,核查考生学历的真实性仍是明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具有教育部门认可的高等教育学历的人员才能参加司法考试,任何人都不
要抱有侥幸心理。
“状元”摘帽考验机会公正
人民网:笔者看完这则报道后,深感寒心。司法考试,堪称中国目前最难的考试,这16位考生能够胜出,实属不易
,然而就因为一纸学历,竟被拒之门外,拿不上资格证书,这公平吗?对此,或许有人会说,无效学历不能获取资格证书,这
是法规中明文规定的,“状元”摘帽完全是依法办事。不过,笔者的疑问也就在这里:学历能成为资格的门槛吗?把学历作为
某种资格门槛的制度本身公平吗?
我们先来看看资格证书制度的本质。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劳动分工也日益细密,在某些特定行业实行资格证书制度
,同时限制没有取得相关资格的人进入该行业。这也就是说,社会需要从全体社会人中,遴选出一部分人从事某种特定的职业
。
应当引起人们注意的是,选择的范围必须是全体社会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认可选拔程序是公正的、公平的。真正
的公正应当是机会的公正,社会学上有一个术语叫“获至性地位”,指的是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这
是社会公平的一种表现。然而,再回到我们的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制度上来,事实情况并非如此:它要求报考者具有教育部门认
可的高等教育学历。无疑,这样的选择范围就缩小了很多,不再是全体社会人了,而是部分社会人了。因此,笔者有理由发问
:当司法考试成为少数人的权利时,这公平吗?而当宋某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却因为学历的原因被取消了他应
当得到的社会地位,这又公平吗?
更深层次地看,当司法考试成为少数人的权利,并上升为一种制度时,这样的制度也就侵犯了另一部分人的从业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
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这意味着,公民的劳动权和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受宪法保护的,而国家也
应当用制度保证所有的公民都能公平地享有这些宪法权利。因此,当有资格考试作为获取某种资格的合理门槛时,学历因素便
没有成为第二道门槛的理由了;否则,只能是对公民宪法权利的限制、乃至剥夺!
此前不久,山东允许农民报考公务员,在机会公正方面作出了很好的示范。笔者不愿意看到,在司法考试中,出现机
会不公正的现象。因为这毕竟是司法考试,在这场考试中,考验的不仅仅是参考者的法律素养,还考验着我们期望的法治社会
是否真正实现了机会公正、社会公平。
(网友/李天伦)
学历核查是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
中国青年报:地区最高分获得者因为学历无效而被拒之门外,让人深感惋惜。但在惋惜之余,我不禁要为国家司法考
试这种严厉的学历核查叫好。在我看来,这种将无效学历的使用者拒之门外的做法,显示了国家选拔司法人才不“惟分取人”
的一面,更好地体现了司法考试的公正性以及司法的威信。
司法考试是为了考查应试者的专业水平,但是也应该看到,它所能考查的,仅仅是专业水平而已。司法考试就是要为
国家挑选未来的法官、检察官或律师,专业水平固然不可或缺,但显然不是社会对一个法官、检察官或律师所期求的全部。这
其中,从业人员良好的道德素质至关重要。以假的、无效的学历参加考试,让人有理由怀疑他是否会有机会主义的倾向,进而
怀疑其道德素质的高低。法官是更需要体现公信力的职业,一个假文凭的使用者如何能够取信于人?就一种社会心理而言,我
们是宁愿相信一个虽然专业水平很高但却是假文凭使用者的法官,还是愿意相信业务水平“够用”但更加诚实并且有相当教育
背景的法官?
固然,社会上是存在重文凭轻能力的不良风气,但也不应否认,学历也是能力的一个方面。而现代社会精英司法的理
念,注定了对司法人才的选拔范围是有限的。法学是博大精深的科学,司法活动是专业性极强的活动。正基于此,在今年2月
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司法部宣布,今后我国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学历都应该在大学本科以上。
事实上,多年来我们忽略了司法职业的特殊性,对从业者的选任几乎无任何诸如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等方
面的要求,使很多人未经严格选拔而进入了司法队伍。“先上车,后买票”的选任方式以及过低的准入门槛,不仅有损司法威
严,还一再造成了司法不公。这样的背景驱使国家通过司法考试制度来建立一种必须的准入机制,而学历核查则是保证“入口
”公平的因素之一。司法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的重任,从这点说来,强化对其从业者不论道德素质还是业务水平的考查,即便
是矫枉过正,也是有益无害的。
(杨耕身)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