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刘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沈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近一段时期以来对我市境内的加油站进行了专项整治。根据总体部署,由市经贸委牵头,全市有关部门从4月份开始至10月末,对全市境内的加油站进行了全面整治,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检查出很多加油站存在着一些具体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不符合我市将加油站建成沈阳亮点工程的整体要求、布局不合理、年久失修、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针对上述具体问题,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对200余家加油站分别做出限期整改、搬迁、取缔的决定。
经市经贸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六部门联合检查认定,中油辽宁沈阳青年大街加油站等310家加油站为全市较好的加油站,沈阳市和平加油站等222家为限期整改的加油站,拟搬迁的加油站有沈阳市皇姑区白楼加油站等23家。另外,有10家加油站被取缔。他们分别是沈阳体育学院加油站、于洪区便民汽车加油站、于洪区古家子加油站、沈阳市振威实业总公司、沈阳市长城石化燃料公司沈新加油站、东源石油商店、于洪区三凌石化经销处、苏家屯区平安润滑油经销部、法库县石油公司加油站、新民市供销总公司加油站。
领导小组针对不合格的加油站制定了具体的要求:对手续不完备的加油站在2002年年底前补办完毕;对限期整改的加油站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2002年年底前整改完毕;对拟搬迁的加油站,须在2003年12月31日前搬迁或关闭;对取缔的加油站,由经贸部门收回《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取消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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