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2日电广东省近日下发《关于调整我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广东省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
准作出调整,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得以提高。
据信息时报的消息,该通知规定:2002年广东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510元/月;二类450元
/月;四类360元/月;五类330元/月;六类300元/月;七类280元/月。深圳市按照《深圳市经济特区最低工
资条例》执行。
通知要求:各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从上述标准中选定一至二个标准,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执行
,同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各地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2年11月1日起执行。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正在上报市政府,尚未最后确定。但“一定
比现在最低工资450元/月要高很多,大概在500元/月左右”。(李太燕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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