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21日讯 面对今年百年不遇的特大旱情,济南市今天制定出台新的节约用水举措。
今年截至11月20日,济南市市区降雨量仅为436·9毫米,比去年同期减少159毫米,比常年同期降雨量减少32%,干旱造成城市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卧虎山、锦绣川水库相继干涸,再加上黄河上游蓄水量与中下游沿黄城市供水需求矛盾突出,省城明年春季供水后续保障 能力出现危急态势,节约用水已成当务之急的大事。因此,济南市又出台新的节水新举措。
按照《济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掌握各类用水定额、计划指标的编制和下达,新建单位一律纳入用水计划管理。明年初,各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在今年实际用水量的基础上压缩10%至20%,不再审批新增用水指标。凡超计划用水的要依法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费,逾期不缴或违规抗缴的,要依据规定从严处罚,必要时采取停水措施。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出城市居民用水定额标准,当条件具备时,逐步实行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用水管理薄弱的问题。
为加快实现污水资源化的步伐,该市规定“对已建成的单体建设项目,日用水量在120立方米以上的,由市城市节水管理部门作出计划,责令其产权单位限期建设中水设施;产权单位逾期未建设的,城市节水部门应当相应削减其计划用水量或者用水定额。”并要求所有符合规定标准的用水单位,在今年年底前都要拿出中水建设计划,报城市计划节水部门备案,有条件建设的必须立即上马。中水设施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并和规划、城管、环保、设计等部门,主动协作,密切配合,尽快编制济南市中水回用规划,列入城市发展和供水节水规划。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参与污水处理回用及中水设施建设与运营,使城市第二水源得到更为充分的利用。
充分开发利用好城市干道积水和杂排水。工业企业单位要就近使用干道水或立交桥排水,以解决工业冷却或对水质要求较低的工艺用水需要。城市绿化、市政环卫、水体景观等用水,必须首先利用此类水源,逐步限制使用自来水。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尽快筹集资金,实施回用中水工程的改造,把污水处理厂彻底转为生产、创收型的企业,发挥其开辟利用城市第二水源的骨干主导作用。(记者 高海燕 通讯员 张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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