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商越实习生黄乃彬报道为给游客创造良好旅游环境,我省大力推进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昨日从省
旅游局获悉,今后旅游质量监督工作将实行重心前移,把主要精力放到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上。马上将要制定并实施“服务质
量常规性检查制度”、“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率调查制度”。从2003年起,对各市质监工作实行年度检查评定制度。对旅游
企业综合性的评定结果除每年初公布一次外,还要酌情在黄金周之前告知广大消费者。
今后将建立完善旅游服务质量反馈系统,要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全方位的质量反馈四大渠道:即投诉反馈渠道,通过投
诉电话及投诉备案制度实现;媒体反馈渠道,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和开展问卷调查实现,并加大宣传力度;意见反馈渠道,通过
向旅游者发放、回收“服务质量意见表”实现;检查反馈渠道,通过对市场明察暗访实现。各市质监机构要与省质监所实现电
脑网络互联,及时传送服务质量有关信息,为质监工作提供依据。
全省旅游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活动,建立旅游企业服务质量综合评定体系,根据企业质量保障体系评估、认定的结果
及投诉、媒体、游客意见等,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评定。评定的结果除每年初公布一次外,还要酌情在黄金周之前告知广大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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