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瑞)200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取消进人指标、户口指标限制,要取消
限制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规定。
昨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做好扩招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对明年
就业工作作出新的部署。
2003年是我国自1999年高校大扩招以来第一届毕业高峰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有212万人,比2002年
增加67万人,增幅达30%,而社会需求增长相对缓慢或与去年持平。从总体上看,一方面,目前高校毕业生还不能满足各
行各业对各类高素质人员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在用人机制、供需结构、择业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
存在结构性困难。
教育部等四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转变用人机制,拓宽高校毕
业生就业渠道。首先,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从业者和初次就业者必
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新增加的就业岗位,要优先录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切实落实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取消进人指标、户口指标等限制,
以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取消限制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规定,允许高校毕业生跨省(自治区、
直辖市)、跨地(市)就业。
教育部提出,在拓宽就业渠道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高校要加快学科专业调整和人才培
养结构的调整,特别是要加快专科(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对社会需求不大、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地方、高校、专业,
要根据情况减少招生数量,减少相应教育经费投入,甚者停止招生。高校要主动开展就业市场需求分析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根
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改革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拓宽专业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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