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24日电(记者贾立君)“过去我种30亩红皮小麦,收入1500元,现在经营一亩蔬菜大
棚就能收入6000多元。真是‘人挪活,树挪死’呀!”内蒙古商都县的易地扶贫搬迁户马英感慨地说。去年以来,我国有
40多万像马英这样的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
国家计委地区司司长郭培章介绍说,去年以来,国家计委安排国债资金19亿元,连同 地方配套资金总投资达27.
5亿元,共计搬迁贫困群众41.8万人。大部分搬迁群众当年解决了温饱,不少群众较快地走上了致富道路。作为我国新时
期探索出的扶贫工作新途径,易地扶贫搬迁方式今后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为使居住在自然灾害频繁、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极端贫困人口摆脱“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局面,去年国家在内
蒙古、宁夏、贵州、云南四省区启动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国家出台优惠政策和一定的资金补助,让贫困人口相对集
中地搬迁到生活和生产条件较好的地区,从事高效农业或其他收入较高的行业。国家补助每人3500元-5000元资金,
主要用于搬迁群众住房、生产条件及必要的教育、文化等设施建设。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依靠地方配套、群众自筹及其它扶
贫渠道安排解决。
目前,在四个试点省区中,内蒙古和宁夏摸索出“移民扩镇”和“建移民新村”两种安置方式,主要是依托城镇建立
蔬菜种植、农牧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开拓搬迁群众的致富渠道;或把贫困群众搬迁到水利、农田等条件较好的地区建立较大
规模的行政村,让他们靠开发优质耕地逐步脱贫致富。云南、贵州两省主要采取了“相对集中安置”和“插花安置”方式,在
有水源条件的地区开垦耕地、修建水利设施,让贫困群众来定居,或在生产、生活条件较好、耕地相对较多的村庄调出部分耕
地,承包给搬迁户去经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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