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胡涛)11月20日,浙江省永康市政府批复同意了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注销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请示。此前,该市检察院向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确认该市公路段荆山道班与鑫南建材经营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一份检察建议最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9.7万元。
去年2月,永康市东城街道办事处黄城里村原党支部书记林俊标以每平方米110元计价 款36.5万余元,向市公路段购得原荆山道班的土地3252.8平方米。同年3月,林俊标将该地块和自己1998年购得的836平方米地块倒卖给建材经营部,商定总价款为220.8万元。林俊标用欺骗手段,伪造市公路段与建材经营部直接买卖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向国土资源局申请过户登记,国土资源局遂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今年3月,永康市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对林俊标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予以立案。6月,该案移送检察院。检察机关认为,林俊标骗取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转让国有土地的行为,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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