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建巨 谈斌) 近日,湖州市纪委、监察局出台有关规定,实名举报贪官有功者,最高可获奖金5000元。
该办法规定,凡署实名向纪委、监察局举报党的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对其举报实行以下承诺:优先办理,限时调查,并在接到举报之日起10天内将受理及落实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案件调查结束后 ,及时作出处理,并在3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告诉举报人;举报人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可向市纪委提出询问要求给予答复。
规定同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举报违法违纪行为,使违法违纪者受到党纪或政纪撤职以上处分的;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或者没收、追缴违纪所得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举报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的。对举报经济案件有功人员的奖励金,按案件没收、追缴的违纪所得总金额1%的额度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有功人员,经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批准,可给予5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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