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静渊) 11月25日上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马俊国为首的黑社会犯罪团伙中的16名被告依法进行公开审理。这是省城兰州继“李氏黑帮”等黑社会犯罪组织进行公开审理之后又一被推上被告席的黑社会犯罪集团。
当日上午9时,在法庭庄严的气氛中,马俊国、谢生兵、聂海龙、车志强、张永慧、张广伟、王正荣、马和江、张得军、丁军、陈大强、周尕健、杨国荣、柳定国、崔兰军和陆燕 16名被告被公安民警押上法庭。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马俊国等人从2000年初到2002年6月之间,先后作案35起,其无视国法,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杀人抢劫、盗劫销赃,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庭审当中,马俊国对公诉机关指控其在组织“龙达帮”(后改名为“龙达集团公司”)起领导组织作用,并制定帮规、家法的犯罪事实翻供,其辩称,当时在公安机关预审阶段,自己“情绪波动较大”。第二被告谢生兵只承认该组织成员中的苗培军系他一人所杀,对其余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当日,法庭还对其他被告犯罪事实进行了庭审。
当日,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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